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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双倍赔偿乙方的买房定金,甲方不退买房定金。协商不成的

尊敬的律师:我是佳木斯市的一个普通工人,我想请教下我这个合同是否成立! 谢谢,房屋买卖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周**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杜**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佳木斯市民安小区东15号楼1单元4楼2号;甲方口述建筑面积为76.00平方米。甲、乙双方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 元),原房本建筑面积实际为70.61平方米(为了节省供热费),甲方承诺将以更改房主后,恢复原房照面积76.00平方米。如不能恢复到76.00平方米,按原房本面积70.61平方米办的房照,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在总房款中减去壹万元整(¥10000.00元)。第二条 房屋的其他约定(一)甲方负责到产权处将公产房房主 周** 更名为私产房房主 杜**,变更为私有产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二)甲方同意在08年之前所欠的关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交款。(如:公产房房费,热力公司供热费,有线电视费,房屋水电费等。)如在交全额房款前,不能按时结清可在交清房屋总房款中扣除相应费用。(三)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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