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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 市政府分配保留区农房翻建指标的依据?

上届政府,一律禁止农民翻建去买商品房,或用跟不上需求的置换房来忽悠农民,弄得民怨四起,不但使得民怨四起,最重要的,发现禁止翻建后常熟的人均GDP反而远远落后于可以翻建的太仓。说明一个道理:房地产打江山的日子已经过去,实实在在的发展实体、引进高质量外资才是发展常熟经济的正道!幸好,以王书记为核心的本届政府有了变化:保留区内农户允许符合翻建条件的可以落架大修(董浜镇建管所领导回答即原地翻建,但具体翻建的农户数量“上头”有指标限制)请市政府解惑: 1、允许翻建的目的是解危和解决买不起商品房等不及置换房农村年轻人婚事,你们下达的指标数量的逻辑是什么? 2、请公布董浜镇2016年度指标数量,以及依据。 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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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热心网友

    1、本次村庄布局规划是全市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深化,是“两个一律、一个暂缓“的延续(所有拆搬迁一律进商品房安置,全市域范围内一律不得新增宅基地,暂停农村住宅的翻建改建审批),根据常熟市一体办《关于规范实施全市农村住宅解危解急的指导意见》综合整治村庄内采用落架大修方式解危解急的,由市一体化建设办公室依据各地综合整治村庄内住宅总量、解危解急等因素和各地一体化示范小区建设、安置入住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年度下达计划,依据各镇准入条件,有序轮候。各地组织实施解危解急的年度总量不得突破下达的年度计划。 2、董浜镇整治村庄内农户落架大修自2013年至今共下计划500户,目前已全部落实,2016年下半年度计划未下达,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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