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她的名义(我为共有人)买了一套商品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但由于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我与一女孩原来是恋爱关系,期间我出资金,以她的名义(我为共有人)买了一套商品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后来我们分手了,就这套房屋签订了协议,约定产权归我。但由于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致我无法获得产权。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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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所买房屋的具体更名问题,我个人认为你与卖房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是因为买房当初没有及时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所买房屋没有发生法律上的财产转移的效力,对此,你有权要求卖房人继续履行合同,在适当的时机协助你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正常情况下,拟拆迁的房屋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但各地有各地的相应变通政策,你可以通过你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按特殊情况处理房屋产权更名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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