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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多种原因当时没有过户,去年要求房主去过户,可房主以各种理由不去,没办法只好起诉

我有一处房产是2002年底买的,由于多种原因当时没有过户,去年要求房主去过户,可房主以各种理由不去,没办法只好起诉,可以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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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贷款买房,如果未还清贷款,或未经贷款人同意解除抵押登记的,房屋产权不能过户。《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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