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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城镇户口居民,1993年赣县某村花3万元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上个月因扩建道路,我的住宅被划为城市道路建设拆迁的范围内,村主任告诉我说只能补偿我的房子钱,宅基地的补偿款归村里所有,我想问律师,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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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e 热心网友

        你好,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都禁止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所以作为城镇户口居民,你所建房屋的宅基地虽然是你花了钱购买的,但由于违法,你对所购买的宅基地在法律上并不享有法律上的使用权,你只对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在权。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用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农民建住宅用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其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根据这一规定,在拆迁时,你所能取得的补偿款只能是针对房屋的补偿款,宅基地的补偿款应当归该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你可以请求村委会将你购买宅基地的费用退还给你。 (解答律师:何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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