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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母亲在世期间置办一套商业门脸2.6万.

父亲在母亲在世期间置办一套商业门脸2.6万元,写下契约(2000年8月),后母亲去世(2000年10月),父亲偿还部分债务0.6万(2000年12月),后父亲再婚(2002年),与继母先后共同偿还2万元(2002年1万,2006年一万),后来门脸起火,又添钱4万,但是门脸的租赁钱也是他们一直享有的,现在父亲过世,我与继母如何分割这套商业门脸?继母从进门后没有挣过一分钱 这个契约是我生母在世的时候签下的,不知道属于我父亲与我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生母去世后,是不是就有我的继承份额?父亲再婚后离世,现在我们分的只是我父亲那一半呢?现在继母就是矫情这个是属于我父亲与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父亲个人的婚前财产。(门脸产权为远房一个叔叔,当时一个破产公司欠他的钱,我父亲从他手里把产权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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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热心网友

    这个房子现在是登记在谁名下,是什么时候办的产权,你需要先了解清楚一些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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