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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还要补齐土地出让金

张律师:你好,我们是提问(我的沿街商业楼的建设用地是镇政府依据济宁市政府[1995]8号文免收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土地,那么请问可以证明我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吗?)的群众,你回答我们是要补齐土地出让金,我们不明白,根据文件是免收土地出让金的呀,现在我们的沿街商业楼的用地所有权属于谁? 给你讲讲当时的背景,1995年济宁市政府修荷花路需要拆迁我们的房子,为了能让我们顺利搬迁,就出台上述享受免收土地出让金优惠待遇的优惠政策,并把我们安置在任城区政府和镇政府统一规划的沿街商业楼区,自己建造沿街商业楼,所用土地免收国有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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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热心网友

    如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一般都是应补齐土地使用金的。在本案中,你可依据当时文件及当时背景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情况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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