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由于购买首套房资金不足,打算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但后期还想用公积金贷款来装修,这样可以吗?
由于购买首套房资金不足,打算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但后期还想用公积金贷款来装修,这样可以吗?
全部1个回答
-
尊敬的网友,您好!十堰已开通本地装修贷款业务。凡购房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房屋装修贷款。房屋装修贷款额度按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十堰市城区(含郧阳区)不超过20万元,县市不超过15万元。贷款抵押以借款人所购房作抵押,借款人凭本人所购住房手续(包括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发票),时间五年以内,申请住房装修贷款。若您此套房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则您不能再办理住房装修贷款业务。若您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