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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本人(卖房人)但定金协议没有履行时间,我们的房产协议上面没有写具体的时间话有限期限是几久

律师您好,对方(买房人)和本人(卖房人)就房屋买卖协商后一致后在我家写了一个定金协议,但定金协议没有履行时间,我收了他10000元定金,(房款200000.00)后他一拖再拖(20天了)还没有交易,我打电话给他,他现在故意话房产证上面建筑面积跟实用面积不相同,但是房产证上面的面积比买楼实用面积跟房产证上面的面积肯定是少,我问过几个亲戚也一样!现在我想问,我们的房产协议上面没有写具体的时间话有限期限是几久,那样我需要等几久才可以再卖这个房?因为这个人肯定不会再卖,但是现在我需要等几久才可以再卖这个房?我不想再给他拖住,麻烦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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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热心网友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PS: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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