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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工业园区] 2018园区保障房申请问题

请问各位领导,为什么在今年的保障房申请条件里加了婚姻迁入满2年,之前为什么没有?难道这两年不需要住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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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5 热心网友

    网友您好, 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保障政策,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切实解决农村动迁居民因家庭人口自然增长等原因产生住房困难、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民生工程。园区自2012年开始实施农村动迁居民住房保障政策,共保障了1200多户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了部分农村动迁居民的住房困难情况。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住房保障申请户为申请保障房规避审核等问题。为切实保障该项工作持续开展,进一步完善该项政策,园区、园区社会事业局于2017年6月发文(苏园规建〔2017〕18号)对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调整,对家庭成员在申请前五年内已转让的非动迁安置房或已转让使用权的公有住房、申请前十年内已转让的房改房、在其他区已享受的动迁安置面积等,均调整认定为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为了防止部分住房保障申请户通过短暂婚姻措施以增加家庭人口从而获得住房保障,增加了针对因婚姻关系迁入的户籍要求满两年的条件。我们认为,这二项政策的调整,从源头上控制了虚假申报行为,是与时俱进的,更加体现了园区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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