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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死亡多年,如今产权共有人、死者儿子、父母都在,如过户到共有人或儿子名下,要办理哪些手续(死者父母同意放弃继承)?具体费用多少?如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有什么不利影响?是否能等到出售时办理这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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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4 热心网友

    您好。首先所有继承人应到市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明确由配偶和儿子继承,父母表示放弃继承权,然后其配偶和儿子携带继承公证书、身份证、产权证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成为其配偶和儿子的共同共有房产。费用:继承公证费按收益额2%(指房屋现在扣除折旧的价值),交易手续费1.5元平方米,房产登记费80元件,另加工本费10元,可以不办,但建议最好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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