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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妻子的名字,算不算是赠与合同。土地使用权

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后来在土地上建门市楼房,土地使用权妻子的名字,在建房以前妻子和丈夫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了无偿土地转让手续。变更到丈夫名下。请问:在土地局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算不算是赠与合同。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丈夫的特有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须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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