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是二级精神残疾,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此次房屋买卖合法吗?买房人有责任退房吗?
房屋产权人是二级精神残疾,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买房人以正常的市场价格购得此处房产,并有原产权人的监护人到公证处做的公证书内容为卖房款全部用于精神病人的治疗与生活。问,此次房屋买卖合法吗?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没有将卖房款用在精神病人身上,买房人有责任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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