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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家三口人都有农村的土地使用证,但村里却不给我们一分钱的补偿,这种情况不给补偿合理吗

我家一家三口,原都是沈阳农村户口,但在2000年的时候我家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后,户口就都变成城市户口了,但我家三口人都有农村的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户口不在那了,但土地我们还是有的,今年村里要动迁了,那块地好像是说要盖汽配城,但村里却不给我们一分钱的补偿,说户口已经迁出的不给,但我们是有土地证的啊,之前地上面的大棚钱是给了的,就是地这块没有补偿,这种情况不给补偿合理吗,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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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热心网友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2、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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