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广州市户口,之前任职于省直单位,公积金为广州账户。本人已经在广州商业贷款供房,目前原单位缴存公积金才至2012年10月。本人于7月底辞职后在江门市注册的一家单位工作。请问公积金账户(账号)是新开
本人为广州市户口,之前任职于省直单位,公积金为广州账户。本人已经在广州商业贷款供房,目前原单位缴存公积金才至2012年10月。本人于7月底辞职后在江门市注册的一家单位工作。请问公积金账户(账号)是新开还是延用原来的?公积金如何转移?需要哪些材料?是否需原单位缴完公积金?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