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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限购政策,后续与开发商解除认购协议及退还首付款的合理流程[西安]

本人于2017年8月25日在御笔华庭认购了一套期房,并同时按规则转帐交付了两万元认购订金,协议书上表明有法律效力。九月份西安市出台了限购政策,本人在2010年之前购买的两套房产的其中一套为45平米的小户型房屋,其性质为综合用地、五十年产权,其为公寓式管理房屋,又通过电话咨询房屋管理部门而得到此类房屋不受限制的结论。逐于10月25日将凑到的两笔款作为首付款,通过银行分别转至开放商账户,并于同日在此楼盘销售人员商的协助下,与建设银行进行贷款合同的面签流程。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在房管局审验购房资格才得知本人的购房资格受到限制。接到通知后,本人到房管局经查询得到证实,所以,现在需要与开发商的解除前期认购协议,并需要开发商如数退还转帐到开发张账户上作为首付款的三笔转帐。     就以上情况,不知怎样合理地解除前期签订的认购协议,交付的首付款怎样才能如数尽快退回,多有疑虑,所以在此进行咨询,忘房屋管理部门能够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后续流程。表示敬意和感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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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热心网友

    您好,限购期间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需线下审核客户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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