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我于2003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未办理过户,原户主已死亡,请问我现在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我于2003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未办理过户,原户主已死亡,请问我现在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我于2003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未办理过户,原户主已死亡,请问我现在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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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过户过程中所需准备的材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从二手房交易开始,直到过户手续的结束,本文旨在为读者解读如何进行二手房过户。  1、买卖双方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2、卖方配合买方申请贷款(银行评估,批贷);  3、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地税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4、买卖双方到所属区域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同时到场);  存量房屋买卖准备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或已发土地证的房屋);  (6)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7)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8)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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