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买卖合同,已支付定金1万,办理过户手续,我要承担什么费用?中介费有谁承担有规定吗?
我是卖方,已签订买卖合同,房款39万,已支付定金1万,中介费5600元,由买方支付。定支付10万元后,办理过户手续,其后办理贷款。现在我不想卖了,我要承担什么费用?中介费有谁承担有规定吗?
全部1个回答
-
关于我国房屋买卖的定金有关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相关问题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 原则上您已经是房主了,不好实现解约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 不能解除合同了,流程基本上已经走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应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 不能了,都办理完过户手续了,下家,只要交税费,新产证都可以做出来了,新产证是下家的名字,所以不可以了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
房屋买卖双方已经办完过户手续,这时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
答: 二手房交易过户后不能解除合同。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房屋自办理过户手续以后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已转移到买受人,出卖人已经失去了对房屋的控制权,但并不丧失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