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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两处房子,另一处是我爱人名字。请问这样的过户还要交房屋营业税和所得税吗?

您好!请问:我家有两处房子,一处是我的名字,另一处是我爱人名字。我爱人去世,他父母在他去世之前都已去世,我们没有子女,现在我要办他名下房子的继承过户,请问这样的过户还要交房屋营业税和所得税吗?他名下的房子建成年份是2002年,产权证时间是2006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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