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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母亲为我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款一直是我的母亲在交,现在的问题是房产的户名是我,我如何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像这种情况需要收费吗?如果收费,收多少钱的税。2、假如我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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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女士,你好。首先,就你提到的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该房屋过户给你母亲。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赠与虽然受让方不需要支付对价,但需要缴纳手续费(评估价1%)、登记费(80元户)、契税(普通住宅2%)。其次,关于你离婚后房屋的归属问题,按照物权法登记公示原则规定,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初定你妻子享有一半产权。但是,如果你能够提供充分的足够证据来证明该房屋的购买、还贷情况,亦可以由你母亲以第三人的身份出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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