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产网 > 大连房产问答 > 大连其他 > 大连法律纠纷 > 1996年因丈夫公司分房搬迁到大连市里,由农户转变为非农户,并且取消养老金和一切待遇。

1996年因丈夫公司分房搬迁到大连市里,由农户转变为非农户,并且取消养老金和一切待遇。

我1946年生人,1962年毕业后就参加人民公社劳动,一直工作到1994年,以后家庭老人生病护理老人,1996年因丈夫公司分房搬迁到大连市里,随后户口迁出,由农户转变为非农户,由于生产大队规定妇女60周岁退休,我于2007年已满60周岁,从1999年1月1日领取大队给的养老金,凡是退休人员的待遇都享受,直到2007年6月末,一共领取10个月的养老金,7月后,由于我们生产大队划归大连市甘井子区,退休人员都纳为社保,由于我户口迁出,生产大队没有把我纳为社保,并且取消养老金和一切待遇。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d****f 热心网友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要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