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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我和我父亲共同买了一套商品房,想以购房的名义提取我和我老公的公积金。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上均没有标明出资比例。作为房屋共有人,我和我老公能够提取的公积金额度是否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我和我父亲共同买了一套商品房,想以购房的名义提取我和我老公的公积金。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上均没有标明出资比例。作为房屋共有人,我和我老公能够提取的公积金额度是否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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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4 热心网友

    您好,如您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您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根据您的描述,您需提供证明您出资金额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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