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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因蓝印转常口转入本市,但是没有增容费发票可以申请保障租赁房吗?[厦门]

你好!我的户口是03年父母买房时,一起迁来本市的蓝印户口(本人非产权所有人),当时似乎不需要交增容费,没有增容费发票。08年由蓝印转常口,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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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9 热心网友

    您好! 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三年; (二)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家庭资产在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四)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三)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四)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五)已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未退还的; (六)其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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