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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自动提取业务如何办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办理公积金按月度自动转存到我的广州建行卡需要如何办理?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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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 热心网友

    您好!          职工以购房申请提取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目前暂无按月提取政策。 附:若您符合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半年或一年自动转账。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广州市内购房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如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房产证); 2.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3.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注:如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6.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注: 1. 2013年9月26日前已办理定期转账提取的职工,若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的,无需提供提取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进行资料录入扫描,仍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之后该套房屋的资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资料的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 2. 首次新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之后该套房屋的资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资料的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 3. 2013年8月1日前职工已以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手续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原操作方法计算;2013年8月1日后首次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核定按《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4.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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