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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988年向村委购买了一块地,后来向当地政府的国土所申请报建各种证件,我的房子合法吗?

本人于1988年向村委购买了一块地,当时有村大队的盖章,并收取了管理费。然后建起了房子,后来向当地政府的国土所申请报建各种证件,国土所盖章同意补办手续,但是一直没有补办到。现在要征地,我的地是合法的吗,我的房子合法吗?应该怎么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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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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