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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太仓] 太仓丽景嘉园小区地面停车位

  小区地面停车位物业从2017年十月开始收业主每天4元停车费,但咨询过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一位姓单的工作人员回复地面车位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就此咨询一下小区物业如此收费是依据哪个规定收取的,是否有法律依据。   物业的主管部门是哪里,可否请相关部门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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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太仓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业主大会成立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所得收益,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成立后,收益按照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2、《太仓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小型车停放在业主共有室外车位的,汽车停放费100元月,最高上浮20%。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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