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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口名下无房提取公积金

请问我是广州户口,名下无房,2012-2013年缴存公积金6个月左右,之后就离职,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要如何才能提取这部分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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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6 热心网友

    您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公积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6-05-27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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