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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夫妻二人共同买房一套.现离婚,妻子买房按歇属首套还是二套,国家政策如何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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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热心网友

    现在北京界定首套与二套的基本依据是"认房认贷"的政策, 第一种情形 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第二种情形 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第三种情形 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两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再购房就不可以算是首套 还有一个制约条件是: 以家庭为单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没有房产或房贷记录 如果有过那也不能算首套, 首先,婚前的那套是全款购买的,没有留下房贷记录,而且判给了男方.已经跟自己无关. 其次,婚后买了两套,不知道是什么付款方式, 如果是全款的话,说明女方名下现在一套房产也没有,再买就是首套 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女方名下已经有过房贷记录,征信系统可以查到 再买的话就属于二套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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