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贷款 > 长沙住房公积金 > 您好!我是一名无房户,从2010年至今一直在贵中心缴存公积金,现交1250元月的租金(无发票)租住在长沙市宁乡县一私人的商品房内,请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如能,月额度是多少?谢谢![邵阳]

您好!我是一名无房户,从2010年至今一直在贵中心缴存公积金,现交1250元月的租金(无发票)租住在长沙市宁乡县一私人的商品房内,请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如能,月额度是多少?谢谢![邵阳]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r****8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关于印发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邵金管字〔2015〕2号 )》,你的租房地非邵阳区域,暂无法办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