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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丙2003年买了房子之后,但是两次买卖的协议都在丙的手里,我如果打官司,打官司之后

甲:第一任房主 乙:第二任房主 丙:我本人,第三任房主甲乙是熟人,乙丙也是熟人,但是甲和丙从未谋面,目前甲和丙都在保定,乙在衡水具体描述:2000年甲将一套房子卖给乙,当时没有房本,只是有一个房屋的收到付款的条子;2003年乙将房屋卖给丙,同样没有房本,没有过户,只是写了一个买卖协议。大概在2005年,此房屋有了房本,但是最初没有过户,房本自然就到了甲的手里,在丙2003年买了房子之后,甲是知情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价格越来越高,直到2008年,房屋价格翻了3倍左右,甲对丙说:这房子是我的,我有房本,要求丙搬离.目前房屋价格已涨至4倍左右,但是两次买卖的协议都在丙的手里,所以丙不可能搬离,甲现在已经通知物业公司给丙家中断电。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如果打官司,我应该告谁?打官司之后,我的最好结果和最坏结果大概是什么状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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