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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单位集资修的,是我名下要的房子,他提前把我的房产证从房产局领取后卖过了。

房子是我单位集资修的,当时由于我没有钱,是父亲交的,我曾经提出卖过后一半钱是我的。他 没有答应。是我名下要的房子,价格每平方770元。现在可能1600多平方。差价大。他提前把我的房产证从房产局领取后卖过了。他虽然出钱,但我没有说要转让给他。是单位内部职工价格买的 。现在他赚了差价。我没有任何发言权,而且,说房子我没有任何权利。发言权。无权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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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热心网友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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