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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方按揭贷款买我的房子,所以不给批贷款,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定金吗?

我是屋主,是卖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方按揭贷款买我的房子,办了按揭手续,但是银行不批贷款,原因是按揭公司伪造首付款收据进银行,银行觉得收据有涂改的痕迹,所以不给批贷款,我手上的证据有伪造的收据的复印件,也有银行录音,买方短信也有承认知道了银行不批贷款的原因,我也有保存买方的短信记录,可以说是铁证如山,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定金吗?如果买方要给我现金以完成交易我可以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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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热心网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有如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般来说,定金退不退要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如果是卖方违约,那定金可退。买方违约,则定金不可退,具体看买卖双方如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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