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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们家现在住的房子做了抵押(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借了10万不到,现在我父亲无力偿还

我父亲今年3月向人借钱,用我们家现在住的房子做了抵押(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爷爷也签字了),借了10万不到,但借3个月本息一共要还20万,现在我父亲无力偿还,已经躲了起来,现在借款方找到我,让我把我父亲找出来,并说,如果我一周内找不到我父亲要到我公司来闹,不保证不用强制手段对我家人把我父亲逼出来。我应该要怎么办,如果报警是否对家人有更大伤害?应该在什么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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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5 热心网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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