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延期交付3个月,不给退房。[西安]
合同规定房屋交付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出卖人逾期交付超过60个工作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承担违约责任。给开发商提交解除合同通知,他们不接收,还打太极,把我推给房管局、银行、第三方机构。作为买受人,我该找那些主管部门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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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职权划分,交房的问题请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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