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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纠纷-我叫苏天门,男,54岁,小学文化,家住翔安区,新店镇沃头村社区居委会上苏自然村

我叫苏天门,男,54岁,小学文化,家住翔安区,新店镇沃头村社区居委会上苏自然村.   我想说说我女儿一家人在征地补偿款分配中所受的遭遇域补偿款都己转至村委会,村民小组帐户。 我的女儿,土生土长的沃头村民。女婿系江西省人,育有一子,户籍都在沃头居委会。在两次补偿款分配当中,居委会及村民小姐都不会配给我女儿一家。因此上诉翔安区人民法院(多次调解未果)。第一次在2007年翔民初字第373号。判决支持原告苏莹莹的诉讼请求。官司是打赢了,但居委会不给钱,直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拿到补偿款人民币900元。但请律师费用补偿款己没了。第二次居委会分配补偿款人均1000元整。居委会又不分配给母子二人(注女婿的份额,我们从不敢想要分配补偿款)。经多次与居委会协商末果,故第二次将沃头社区居委会告诉翔安区人民法院。2009年翔安初字第418号判决支持原告苏莹莹的诉讼请求。同样是官司打赢了,沃头社区居委会仍然不给母子二人补偿款。两次的诉讼,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精神上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和压力,己经筋疲力尽了,但接下来的2009年5月沃头居委会又配补偿款人均2700元整。2009年6月村民小组分配补偿款人均20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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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受领补偿款身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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