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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6000平,进行改造装修的,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能得到哪些补偿

我们是租用北京市朝阳区村里的毛坯房,使用面积6000平,建筑面积3000平,进行改造装修的,共投资尽300万,合同还有17年,有营业执照,现在要拆迁了,作为政府储备用地,敬请各位律师帮忙,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能得到哪些补偿,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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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屋面积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三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和阳台建筑面积。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  1、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  1、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由此可以看出,您购房合同中的阳台面积与产权证上的阳台面积是按不同的标准计算出来的。某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没有能力复测整个建筑,在面积、层高、机构设计上搞文章,想法设法让购房者多交钱少得面积,购房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出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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