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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厂区有两个厂,2012年搬进来的时候当.

我们是厂区有两个厂,2012年搬进来的时候当时房东口头上有说合同就由一个人签可以了合同只有李生的签名,厂租统一交给李生(同一厂区另一间厂的老板)再由李生交房东,2014年8月之前都是这样交。但2014年8月之后由于那个厂倒闭了,我们厂租就直接交房东了。我们厂跟房东没有签合同,现在他要我们搬出去。并且已经收到律师函了。怎么办?我们当初搬进来时装修的费用,装电,搭棚的费用能要回来吗,这官司能打吗?急切等您的回复,请您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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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热心网友

    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希望将两份合同发给我们审查、研究;其次,就你目前表述的状况来说,你与房东建立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合同法第236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的房屋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目前状况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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