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我是中山户籍,在中山镇区以夫妻名义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还清商业房贷),同时以我女儿的名
我是中山户籍,在中山镇区以夫妻名义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还清商业房贷),同时以我女儿的名义与他人合买了一套商品房,另外在外省老家还有一套商品房是写的我妻子的名字,本人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账户内公积金约1万元。现在我想卖掉镇区的房子,然后在城区买一套价值50万的二手房。问题1:我现在情况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约为多少?2、如果将镇区的一套或两套住房卖掉后,保留外省老家的一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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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积金贷款认房(以家庭为单位,统计存量房),贷款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每位成员都要出具《住房证明》,非中山市户籍申请人先到户籍所在地和中山市的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出具《住房证明》,中山市户籍申请人先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出具《住房证明》,我们以此作为判断依据。同时,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次数的也计入统计。因为不清楚您夫人的户籍和您女儿是否已成年,无法判断,您可对照标准进行判断。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具体额度是公积金中心将根据您的收入情况、债务状况、公积金缴存情况及房屋状况等相关情况,综合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