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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后的房产问题

99年母亲去世,父亲1年后再婚,当时家中有两套共8间房子,我和对象98年结婚住其中4间。父亲再婚后1年,我将房子卖给我姐姐(低价),我在城区购房,现父亲和继母住另外4间。父亲和继母没有经济能力,再婚后至今一直由我尽赡养义务(买药、医疗费、过年费、取暖费)。继母的女儿年节来往,她的儿子从来不管不问(当时就是因为和其儿媳妇不和),没有尽任何赡养义务。我的问题是:如果我父亲先于继母去世,现居住4间房子我有无继承权、可继承多少份额?继母可继承多少份额?或者说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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