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产网 > 中山房产问答 > 中山交易过户 > 中山过户流程 > 如何解读房管所发的最新通告“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公证操作的通告”?(中山)

如何解读房管所发的最新通告“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公证操作的通告”?(中山)

中房交字[2009]45号文件的意思是不是:现在港澳人士在中山卖房过户,如带有效证件亲自前往,就不需要再办理公证手续了?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f****5 热心网友

    你好!只是针对纯土地转让,商品房过户还是需要公证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