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已享受廉租房的待遇吗?_青岛
请您指点。我离婚后一直带着孩子租房住,前年又得了大病,一个月仅有800多的退休金,现在实在难以维持下去,(孩子还在上学),听说有廉租房,请问我可以享受吗,如何办理,到哪去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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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申请租金补贴,应具备的条件是: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610元月(06年),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人应到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证明;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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