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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我在县城买了栋房屋含宅基地,只是私下签定的买卖合同书[土地证,可是合同书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4年前我在县城买了栋房屋含宅基地,没有过户,只是私下签定的买卖合同书[土地证,房产证都给了我],现在,国家要征用,可是合同书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我现在补偿的问题,就要归户主了,请问我现在,应该采取怎样的补救措施,现在什么对我是最有利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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