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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女房东又出现管我们要房子的钥匙并交付期间的水费,虽然费用不多,我们可不可以不交付这些费用呢?

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2015年5月份租了一套2室1厅的房屋,租金为1800元,合同上面是交3压1,也就是3个月一交,到2016年2月我们已经交了三个季度的房租,都是按正常程序,2016年2月由于我和合租的朋友发生点小问题,和女房东协商暂交一个月的,后来房东同意,到2月27日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男房东,让我们立刻搬出房子,结果我们现在已经搬出来了。现在的问题是剩余的租期我们不要了,押金也不要了,关于房子的事情我们不像过问了,但女房东又出现管我们要房子的钥匙并交付期间的水费,虽然费用不多,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不可以不交付这些费用呢?因为我们已经走的是非正常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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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热心网友

      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一、租期未到房租和押金能退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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