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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房子交好朋友保管。售后公房产证下来,之后他将我的房子低于市价出售,我不同意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字

9年前,我将房子交好朋友保管。因我离开该地,售后公房产证下来,他帮我领好。之后他将我的房子低于市价出售,当时不满5年不好交易,我不同意也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房款我也没拿。现我想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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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热心网友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因此在租期存续期间解除和承租人的合同是违法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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