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卖方是否需支付违约金?在买房后?商品房延期是否由建设局通知延期时间?而业主未得到通知?
商品房买卖,延期交房,卖方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2、在国家强制性文件条件下,商品房增加项目,是否由业主承担费用?在买房后? 3、商品房延期是否由建设局通知延期时间?只有销售方得到通知,而业主未得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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