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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案-: 我母亲在世立遗嘱(一套住房一半产权)立给本人,我母亲和

: 我母亲在世立遗嘱(一套住房一半产权)立给本人,我母亲和我继父婚后共同购卖住房一套。现在我要求一半产权归我,继父不同现在花山区打关司。我有我母亲立的遗嘱一份是(安徽省马鞍山市为民公证处)公证的,现在我继父告公证处说(公证不嘱实)我母亲不会写字是按手印的(十指)请问两位律师象我这种情况我那继父能把(公证处)告倒吗?象我法院最忠能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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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3 热心网友

    已电话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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