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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为企业,我能否得到多少比例的补偿和拆迁款?但该企业不放弃产权,请问律师老师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居住平房两间,产权为企业产,产权人为企业,4户人居住,一个房本。4户都是当年该企业作为人才引进来到该企业的(补差)。该房系我父亲早年在该企业补差时该企业所分配的住房,现已居住20多年。当年分房时并未给房本,我们4户手中没有任何手续,现在面临拆迁,我能否得到多少比例的补偿和拆迁款?现拆迁办让我们找该企业协商,但该企业不放弃产权,请问律师老师我该怎么办?会有几种可能的结果?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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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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