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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房产中介三方签订合同时仅一名共有人签字,这份合同比第一份合同约定底

二手房交易,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买卖双方、房产中介三方签订合同时仅一名共有人签字,另一名共有人未签字,且未授权。后续卖方共同委托另一个人协助买方去银行贷款时,由于受托人不知情又签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比第一份合同约定底,应该以哪份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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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产权的房子怎么卖? 1、产权人登记在一人名下,产权人一人过来签合同,基于法律规定之夫妻共有,需要产权人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2、本身是因为按份共有,在有多个按份共有人的情况下,只要按份共有人已经结婚,实践中需要其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3、本身因为按份共有,在多个按份共有人的情况下,有的按份共有人因故不能到场,需要该共有人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4、继承房产再出售:较常见的是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一套房产,实践中均要求继承人全部到场签字且继承人之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5、例外: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场景是夫妻售房,由产权人一人签订合同,签约时未能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而是签《关于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由产权人承诺在N个工作日之内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配偶不能按时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配偶拒绝出具同意出售证明、产权人提供虚假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文件的情况,从而导致纠纷产生。因而,实践中,通常惯例是要求在签约时由产权人提供该证明或请其配偶到场直接签署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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