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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签的卖房合同,对方付了30万定金,特别约定房产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

2017年底签的卖房合同,对方付了30万定金,特别约定房产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但前面也写了2017年七月份过户,现在房价大涨,不想卖了,想付对方百分之20违约金,前一礼拜过户,对方说我们已经违约想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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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热心网友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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