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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购房社保证明开具[西安]

我是外地户口,目前属于派遣员工,社保均由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现在需购买二手房开具社保缴纳证明,人力资源公司说是把我们社保缴纳到11月份了,但社保局那边入账只到7月份,所以开具证明只能开具到7月,但房管局做购审无法通过,必须要开具到11月份,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公司缴纳了社保那边没入账导致的无法打印,那让人力资源公司能不能开具我持续缴纳的证明就可以?请给予明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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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热心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这种情况,建议您电话详询,商品房购审审查办公室:87639877. 二手房购审办公室:87618172,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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